HELPING THE OTHERS REALIZE THE ADVANTAGES OF 破產保險

Helping The others Realize The Advantages Of 破產保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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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是說即使你在破產期內,你仍然可以向積金局提出要求提前申領強積金,積金局不會因你仍在破產期間而拒絕你的申請!不過由於破產管理署已發信給積金局,當有仍未解除破產令的人要求提取強積金時,要先知會署方才能處理髮放程式!故當有破產者真的仍在破產期間提前領取強積金,那該筆強積金便會失去強積金法例的保護,而被破產管理署全數充公!

答: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列》(《條例》)保障了計劃成員存放在其強積金賬戶內、由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,有關權益不會因《破產條例》的規定而用作償還債務。換言之,破產計劃成員仍可保留其存放在強積金賬戶內、由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,作日後退休生活之用。不過,若破產計劃成員在未解除破產前獲支付強積金,則破產案的受託人就可申索該筆款項,以償還該成員的債務。

登入積金局官網下載並填妥相關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,或直接向受託人索取表格

就破產人工作方面來說,如果破產人在私人公司工作,署方或受託人一般都不會主動接觸其僱主,除非因調查與評估有關的事項。不過,如果破產人任職銀行業,法例就規定他必須向僱主申報。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,破產管理署就會直接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,破產期間升遷亦會受一定限制。

不同國家的破產保護制度可能有所不同,但其共同目標是為了保護債務人和債權人的權益,同時促進經濟的穩定發展。破產保護通常由法院監督,個人或企業需要提交申請並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序進行審查和處理。

債主、銀行追債,令生活回到正常。破產人士可靠薪水繼續生活,破產受託人/破產管理署會按破產人士的生活需要,扣除基本生活費,有餘錢才需要還錢。

破產的名冊是公開的。了解您的破產紀錄將會在登記冊查冊的數據庫中被記錄,以及大眾均可查閱這些信息。

計劃成員必須作出法定聲明指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,亦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。同時須提供令受託人滿意的證據,證明計劃成員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。

在日常生活方面,生活要盡量簡樸,債務人不得購買高價商品。除非有充份理由,否則破產人一般都不可以乘坐的士(除非有充份理由)、申請貸款、買車、買樓、投資基金、購買名貴物品等,亦不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。如有需要,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前往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。

《公司條例》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擔任董事 身為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的人,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,或直接或間接參與或關涉任何公司的管理,但如該人獲裁定他破產的原訟法庭許可,則屬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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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產保護的重要性和影響 破產保護在個人和商業領域都具有重要性和深遠影響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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